关于做好温科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春季校外教学中心教学工作的通知

初审:继教院 复审:陈利勇 终审:陈利勇 时间:2022-02-18 点击数:

各校外教学中心:

为有效组织实施2022年春季我院校外教学中心(以下简称:教学中心)各教学环节,保证函授教育教学效果与质量,现就相关教学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学费收缴

请各教学中心通知学生于2022年3月7日前完成缴费,逾期作自动退学处理。教学中心可向学生提供代收代缴服务,收齐后统一缴入我校账号。学生自行扫码缴费具体操作见附件1。

二、课程安排

本学期函授教学方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,各教学中心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,安全有序开展教学活动,保障教学质量。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,结合教学中心和学员的实际情况,通过多种途径进行面授、网课、辅导、答疑等。教务管理系统内置网络课程可纯线上学习;非内置网络课程则必须安排面授,且不少于4学时。

三、教师聘请

各专业主干课程面授授课教师原则上要求从学校本部教师中聘请。有条件的站点经学院批准后可自聘教师,但必须符合学院教师选聘的基本条件。各教学中心应及时将教学任务书下达给面授主讲教师,主讲教师根据面授教学要求准备教案,精心备课。

四、教学过程

各教学中心应严格按照本学期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授课,组织教学。认真做好教学督查,客观记载学员学习轨迹。在线作业不少于4次,及时批改反馈。动态掌握学员出勤、学习情况,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内容。

五、课程考试

1.期末课程考核原则上必须笔试,经我院审批后由各教学中心自行组织实施,并按有关考试制度对试卷做好保密工作;

2.每个考场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监考,实事求是地填写考场记录表,考试试卷、答题册与参考答案标准要装订成册,存档妥善保管,以备后查。

3.面授考勤、线上学习记录、课程作业和参加辅导答疑均记入课程平时成绩,突出过程性考核,但平时成绩比例不高于课程总评成绩的四成。

六、教学督查

为强化过程管理,规范教育教学行为,提升教学质量,本学期安排不少于一次教学督查,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,请各教学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
请各教学中心务必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,相关材料务必在2022年3月18日前报送至我院。

附件1:学生扫码缴费操作指南

附件2:2022年春季校外教学中心填报材料

联系人:赖乐颖老师,陈利勇老师

联系电话:057788412050

办公地点: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综合楼20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-02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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